如果你是搜尋「Doran 提告」「T1 Doran 經紀公司」來到這裡,先講結論:2026年8月28日,英雄聯盟韓國聯賽 LCK 的 T1 上路選手 Doran(本名 Choi Hyeon-joon)所屬的經紀公司 Supergent,在官方社群發布聲明,表示網路上持續出現針對選手的誹謗與人身攻擊貼文,已依據長期蒐集的監測資料,與律師事務所一起向偵查機關啟動告訴程序。
同一天,Gametoc、Etoday、Asia Today、Kyunghyang Games 等多家韓國遊戲媒體都報導了這份聲明。Doran 在2025賽季加入 T1,T1 也在2025年11月17日宣布他2026賽季繼續留隊。這篇文章只依時間順序整理經紀公司實際說過的話,以及可信媒體報導中能確認的事實。
被告訴人的名字、有問題的貼文內容都沒有出現在 Supergent 的聲明與當時的報導中,因此不做推測。圍繞聲明所畫界線的輿論放在後文另外整理,並與事實分開。已確認的事實以2026年11月3日為準,只有在出現新的官方聲明或新聞報導時才會更新。
Supergent 聲明重點:比賽表現的批評與人身攻擊分開看
從韓國媒體引用的內容來看,聲明有四個重點。第一,近期網路上持續出現針對 Doran 的無差別誹謗與人身攻擊貼文。第二,Supergent 表示粉絲出於關心對比賽表現提出的批評是應該接受的,但貶低選手人格、損害名譽的惡意指責已經到了嚴重的程度。
第三,為了保護旗下選手,公司依據一直以來蒐集的監測資料,與律師事務所一起向偵查機關啟動告訴程序。第四,選手的心理穩定與權益保護擺在第一位,今後對侵害人格的行為也會堅決應對,最後也感謝支持 Doran 與 Supergent 的粉絲。對台灣讀者來說可以這樣理解:報導描述的是請偵查機關追查並請求處罰的刑事告訴,而不是請求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。
跟台灣一樣,韓國的誹謗與侮辱也屬於刑法上的罪名。不過聲明與當時的報導都沒有說明告訴的對象是誰、涉及哪個網站的哪些貼文、合作的律師事務所與受理的偵查機關是哪裡,所以本文也不替這些空白補上猜測。
時間軸:從8月28日聲明到11月3日
- 12026年8月28日:Supergent 在官方社群發布聲明Supergent 在官方社群發布聲明(Gametoc 報導為官方 Instagram),表示已依據一直以來蒐集的監測資料,與律師事務所一起向偵查機關啟動告訴程序,今後也會堅決應對侵害選手人格的行為。
- 22026年8月28日:韓國遊戲媒體同日報導Gametoc、Etoday、Asia Today、Kyunghyang Games 等媒體引用聲明報導。各家寫法略有不同:Gametoc 寫的是已經進行告訴程序,Asia Today 與 Kyunghyang Games 寫的是決定進行。所有報導都沒有寫出被告訴人與律師事務所名稱。
- 32026年10月21日:同隊 Oner 方公布另一起告訴的進展T1 打野 Oner 的經紀公司 Key Player Agency(KPA)發表聲明表示,針對 Oner 惡意貼文與留言作者提出的刑事告訴,警方近期已鎖定嫌疑人、將其查獲並移送。嫌疑人身分與適用罪名都沒有公開,這是和 Doran 案不同的另一起案件。
- 4截至2026年11月3日:Doran 案的後續報導8月28日聲明之後,沒有看到報導 Doran 案偵查進度或結果的新聞。若 Supergent 或 T1 發布新的聲明,或媒體報導偵查進度,本文會再更新。
已確認的內容與尚未公開的部分(截至2026年11月3日)
| 項目 | 已確認的內容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發布者 | Doran(Choi Hyeon-joon)所屬經紀公司 Supergent | Supergent 官方社群聲明(Gametoc 報導為 Instagram) |
| 發布日期 | 2026年8月28日 | 同日 Gametoc、Etoday、Asia Today、Kyunghyang Games 報導 |
| 採取的行動 | 依據監測資料,與律師事務所一起向偵查機關啟動告訴程序 | 報導中引用的聲明 |
| 應對標準 | 接受比賽表現的批評,對人格侮辱與損害名譽採取法律行動 | 報導中引用的聲明 |
| 聲明與當時報導中的被告訴人與相關貼文 | 未公開 | 聲明與報導皆未記載 |
| 律師事務所與受理機關 | 未公開 | 聲明與報導皆未記載 |
| 偵查進度與結果 | 截至2026年11月3日無相關報導 | 依新聞報導搜尋結果 |
看韓國新聞時先搞懂的用語
- 告訴: 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,並表示希望處罰。宣布提出告訴,代表請求偵查,不代表罪名已經成立。
- 被告訴人與嫌疑人: 被提告的人是被告訴人,偵查機關懷疑涉及犯罪而調查的人是嫌疑人。Supergent 的聲明與當時的報導裡沒有被告訴人的名字。
- 移送: 警方偵查結束、認為有犯罪嫌疑時,把案件送交決定是否起訴的機關。這只代表警方階段結束,並不代表已經定罪。
- 起訴與審判: 把案件送上法院審理叫起訴,不送則是不起訴。有罪或無罪要經過審判,由法院判決。
- 官方來源: 以經紀公司或戰隊官方社群的聲明,以及引用這些聲明的新聞報導為準。官方聲明或報導沒有確認的說法,最好和事實分開來看。
圍繞聲明所畫界線的輿論:這是社群意見,不是事實
Supergent 的聲明把比賽表現的批評和人身攻擊分開,但實際言論算哪一邊,韓國遊戲社群的看法並不一致。以下整理的是截至2026年11月4日社群中看得到的爭議點與立場。這些只是社群意見,不是事實,也不是法律判斷,更不代表哪一方人數較多。
- 比賽表現批評與人格貶低的界線: 一方認為,職業選手應該接受針對比賽表現的嚴厲評價,批評的空間不該被壓縮。另一方認為,就算打著評論比賽的名義,貶低選手本人的話也算不上批評。
- 公眾人物的標準: 一方認為,職業選手在公開舞台上活動,應該比一般人接受更大範圍的評價。另一方認為,就算接近公眾人物,也不必忍受貶低人格的言論。
- 怎麼看待提告: 一方認為,提告是認為自己受害的人依法行使權利。另一方擔心,提告變多之後,連正當批評都會有所顧忌,言論空間跟著緊縮。
某句話是否違法,要由偵查機關與法院判斷,不是由社群意見決定。本文不判斷上述爭議中哪一方正確,也不預測結果,寫成事實的內容僅限於前文的聲明與報導。
在社群聊比賽時可以參考的分寸
Supergent 的聲明畫出的界線很清楚:粉絲對比賽表現的批評是應該接受的,被列為法律應對對象的,是經紀公司認為貶低選手人格、損害其名譽的惡意貼文。在社群討論職業比賽時,也可以把這條界線當作參考。英雄選擇、對線、團戰判斷這些比賽中發生的事,可以拿出依據來批評;針對選手個人的攻擊,就不屬於比賽討論。
像這次告訴這樣牽涉事實的話題,最好只轉述有日期與出處的官方聲明和新聞報導,被告訴人是誰這類聲明與報導都無法確認的內容,不要用猜測去散播。本文也依同樣的原則,只在 Supergent 或 T1 發布新的官方聲明,或媒體報導偵查進度時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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